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9-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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