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4-1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