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法律 发布:2014-11-01 共 11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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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反间谍工作,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反间谍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建立反间谍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反间谍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反间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保密等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个人和组织给予保护。 对举报间谍行为或者在反间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按照...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国...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二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培训、普法宣传内容,...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五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全主...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六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举报的,相关国家机关、...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管理制度。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履行反间谍安...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八条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反间谍安全防范的教育和管理,对离岗离职人员脱密期内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十九条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事项、场所、载体等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采取隔离加固、封闭管理、设置警戒等...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二十条 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反间谍技术防范的要求和标准,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加强对要害部门部...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二十一条 在重要国家机关、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以及重要军事设施的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章 安全防范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单位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九条 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因协助反间谍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的,相...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二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三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由国务院国家安...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职权。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二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二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出示工作证件,可以查...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二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二十七条 需要传唤违反本法的人员接受调查的,经国家安全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本法的...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二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调查间谍行为,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对涉嫌间谍行为的人身、物品、场所...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二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调查间谍行为,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涉嫌间谍行为人员的相关财产信息。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调查间谍行为,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涉嫌用于间谍行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在反间谍工作中采取查阅、调取、传唤、检查、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应当由二人以上...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二条 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个人和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三条 对出境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中国公民,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其在一...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对入境后可能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境外人员,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通知移民管理机构不准其...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五条 对国家安全机关通知不准出境或者不准入境的人员,移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准出境、入境情形消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发现涉及间谍行为的网络信息内容或者网络攻击等风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职...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和身份保护措施。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涉嫌犯罪,需要对有关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进行鉴定以及需要对危害后果进行评估的,由国...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调查处置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经调查,发现间谍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侦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间...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法对其...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或者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而窝藏、转移、...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可以限期离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涉嫌犯罪的,依...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必要的支...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因执行紧急任务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享有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通行等通行便利。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工作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移民管理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提供通关便利,...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因执行任务,或者个人因协助执行反间谍工作任务,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七条 对为反间谍工作做出贡献并需要安置的人员,国家给予妥善安置。 公安、民政、财政、卫生健康、教育、人力资源和...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八条 对因开展反间谍工作或者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导致伤残或者牺牲、死亡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抚恤优...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九条 国家鼓励反间谍领域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在反间谍工作中的作用。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五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反间谍专业力量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训练,提升反间谍工作能力。 对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应当...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五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和安全审查制度,对其工作人员遵守法律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并依法采取必要...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监...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实施间谍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个人实施间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下罚...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在境外受胁迫...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责令...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日...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非法获取、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以及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尚不构成犯...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依照本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涉嫌犯罪的,依...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涉案财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或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一)违法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行为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因行为人实施间谍行为从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获取的所有利益,由国家安全机关依...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以及没收的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限期出境,并决定其不准入境的期限。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复议;...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职责,适用本...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一条 本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