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法律 发布日期:2014-1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