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等行为,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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