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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