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境外人员违反本法的,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可以决定限期出境,并决定其不准入境的期限。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可以遣送出境。
对违反本法的境外人员,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决定驱逐出境的,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国务院国家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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