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 第十五条 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09-12-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