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 第三节 合伙事务执行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节 合伙事务执行 第三十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