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 第六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