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五节 入伙、退伙 第四十七条 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法律 发布日期:2006-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