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