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8-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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