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七十八条 计算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违法经营额,可以考虑下列因素:
(一)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
(二)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标价;
(三)已查清侵权商品实际销售的平均价格;
(四)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
(五)侵权人因侵权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六)其他能够合理计算侵权商品价值的因素。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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