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八十条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将案件情况通报侵权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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