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缴纳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别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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