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由商标局制定并公布。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文件格式,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公布。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规则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