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章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第二十五条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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