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法律 发布日期:2021-12-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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