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 第一节 鼠疫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七十二条 对染有鼠疫嫌疑的船舶,应当实施本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至第(六)项规定的卫生处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