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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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以下称《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所称:
“查验”指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以下称卫生检疫机关)实施的医学检查...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在国境口岸工作的范围,是指为国境口岸服务的涉外宾馆、饭店、俱乐部,为入境、出境交通工...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和集装箱,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均应当按照本细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卫生检疫机关发现染疫人时,应当立即将其隔离,防止任何人遭受感染,并按照本细则第八章的规定处理。
...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染疫人、染疫嫌疑人出境,但是对来自国外并且在到达时受就地诊验的人,本人要求出...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在国境口岸以及停留在该场所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上,所有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不明的尸体,必须经...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来自国内疫区的交通工具,或者在国内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在国内或者国外检疫传染病大流行的时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报请国务院决定采取下列检疫措施的...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十条 入境、出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在到达口岸的时候,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必须向卫生检疫机...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必须...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入境、出境的旅客、员工个人携带或者托运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和物品,应当接受卫生检查。卫生检疫机...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对应当实施卫生检疫的邮包进行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时,邮政部门应予配合。未经卫生...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十四条 卫生检疫单、证的种类、式样和签发办法,由海关总署规定。
第二章 疫情通报
第三章 卫生检疫机关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卫生检疫机关 第十八条 卫生检疫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卫生检疫机关的设立、合并或者撤销,按照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卫生检疫机关 第十九条 卫生检疫机关的职责:
(一)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卫生法规;
(二)...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卫生检疫机关 第二十条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的职责:
(一)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进行卫生监...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三章 卫生检疫机关 第二十一条 卫生检疫机关工作人员、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穿着检疫制服,佩戴检疫标志;卫...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二条 船舶的入境检疫,必须在港口的检疫锚地或者经卫生检疫机关同意的指定地点实施。
检疫锚地由港务监...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三条 船舶代理应当在受入境检疫的船舶到达以前,尽早向卫生检疫机关通知下列事项:
(一)船名、国籍、...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四条 受入境检疫的船舶,在航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死因...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五条 受入境检疫的船舶,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悬挂检疫信号等候查验,在卫生检疫机关发给入境检疫证前,不得...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六条 悬挂检疫信号的船舶,除引航员和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上船,不准装卸行李、货...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七条 申请电讯检疫的船舶,首先向卫生检疫机关申请卫生检查,合格者发给卫生证书。该证书自签发之日起1...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八条 持有效卫生证书的船舶在入境前24小时,应当向卫生检疫机关报告下列事项:
(一)船名、国籍、预...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二十九条 对船舶的入境检疫,在日出后到日落前的时间内实施;凡具备船舶夜航条件,夜间可靠离码头和装卸作业...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三十条 受入境检疫船舶的船长,在检疫医师到达船上时,必须提交由船长签字或者有船医附签的航海健康申报书、...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三十一条 船舶实施入境查验完毕以后,对没有染疫的船舶,检疫医师应当立即签发入境检疫证;如果该船有受卫生...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三十二条 船舶代理应当在受出境检疫的船舶启航以前,尽早向卫生检疫机关通知下列事项:
(一)船名、国籍、...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三十三条 受出境检疫的船舶,船长应当向卫生检疫机关出示除鼠证书或者免予除鼠证书和其他有关检疫证件。检疫...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三十四条 对船舶实施出境检疫完毕以后,检疫医师应当按照检疫结果立即签发出境检疫证,如果因卫生处理不能按...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四章 海港检疫 第三十五条 对船舶实施出境检疫完毕以后,除引航员和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上船,不准装卸...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三十六条 航空器在飞行中,不得向下投掷或者任其坠下能传播传染病的任何物品。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三十七条 实施卫生检疫机场的航空站,应当在受入境检疫的航空器到达以前,尽早向卫生检疫机关通知下列事项:...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三十八条 受入境检疫的航空器,如果在飞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人非因意外伤害而死亡并...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三十九条 受入境检疫的航空器到达机场以后,检疫医师首先登机。机长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四十条 入境旅客必须在指定的地点,接受入境查验,同时用书面或者口头回答检疫医师提出的有关询问。在此期间...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四十一条 对入境航空器查验完毕以后,根据查验结果,对没有染疫的航空器,检疫医师应当签发入境检疫证;如果...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四十二条 实施卫生检疫机场的航空站,应当在受出境检疫的航空器起飞以前,尽早向卫生检疫机关提交总申报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五章 航空检疫 第四十三条 对出境航空器查验完毕以后,如果没有染疫,检疫医师应当签发出境检疫证或者在必要的卫生处理完毕以...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四十四条 实施卫生检疫的车站,应当在受入境检疫的列车到达之前,尽早向卫生检疫机关通知下列事项:
(...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四十五条 受入境检疫的列车和其他车辆到达车站、关口后,检疫医师首先登车,列车长或者其他车辆负责人,...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四十六条 受入境检疫的列车和其他车辆到达车站、关口,在实施入境检疫而未取得入境检疫证以前,未经卫生...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四十七条 实施卫生检疫的车站,应当在受出境检疫列车发车以前,尽早向卫生检疫机关通知下列事项:
(一...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四十八条 应当受入境、出境检疫的列车和其他车辆,如果在行程中发现检疫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有...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四十九条 受入境、出境检疫的列车,在查验中发现检疫传染病或者疑似检疫传染病,或者因受卫生处理不能按...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五十条 对列车或者其他车辆实施入境、出境检疫完毕后,检疫医师应当根据检疫结果分别签发入境、出境检疫...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五十一条 徒步入境、出境的人员,必须首先在指定的场所接受入境、出境查验,未经卫生检疫机关许可,不准...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六章 陆地边境检疫 第五十二条 受入境、出境检疫的列车以及其他车辆,载有来自疫区、有染疫或者染疫嫌疑或者夹带能传播传染病...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五十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实施卫生处理时,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防止对任何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五十四条 入境、出境的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需要卫生处理的,由卫生检疫机关实施。
入境、出境的...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五十五条 由国外起运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如果不在境内换装,除发生在流行病学上有重要意义的事件...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五十六条 卫生检疫机关对入境、出境的废旧物品和曾行驶于境外港口的废旧交通工具,根据污染程度,分别实施消...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五十七条 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托运人或者代理人应当申请卫生检疫,并出示死亡证明或者其他有关证件,对不...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五十八条 卫生检疫机关对已在到达本口岸前的其他口岸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不再重复实施卫生处理。但有下列...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五十九条 在国境口岸或者交通工具上发现啮齿动物有反常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国境口岸有关单位或者交通工具的...
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条 国际航行船舶的船长,必须每隔6个月向卫生检疫机关申请一次鼠患检查,卫生检疫机关根据检查结果实施...
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一条 卫生检疫机关只有在下列之一情况下,经检查确认船舶无鼠害的,方可签发免予除鼠证书:
(一)空舱...
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二条 对船舶的鼠患检查或者除鼠,应当尽量在船舶空舱的时候进行。如果船舶因故不宜按期进行鼠患检查或者...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三条 对国际航行的船舶,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应当用蒸熏的方法除鼠时,如果该船的除鼠证书或者免予除鼠...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四条 船舶在港口停靠期间,船长应当负责采取下列的措施:
(一)缆绳上必须使用有效的防鼠板,或者其他...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五条 在国境口岸停留的国内航行的船舶如果存在鼠患,船方应当进行除鼠。根据船方申请,也可由卫生检疫机...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自国外或者国外某些地区的人员在入境时,向卫生检疫机关...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七条 预防接种的有效期如下:
(一)黄热病疫苗自接种后第10日起,10年内有效。如果前次接种不满1...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六十八条 鼠疫的潜伏期为6日。
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六十九条 船舶、航空器在到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染有鼠疫:
(一)船舶、航空器...
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七十条 船舶在到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染有鼠疫嫌疑:
(一)船舶上没有鼠疫病例...
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七十一条 对染有鼠疫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一)对染疫人实施隔离;...
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七十二条 对染有鼠疫嫌疑的船舶,应当实施本细则第七十一条第(二)至第(六)项规定的...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七十三条 对没有染疫的船舶、航空器,如果来自鼠疫疫区,卫生检疫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
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一节 鼠疫 第七十四条 对到达的时候载有鼠疫病例的列车和其他车辆,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一)...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二节 霍乱 第七十五条 霍乱潜伏期为5日。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二节 霍乱 第七十六条 船舶在到达的时候载有霍乱病例,或者在到达前5日以内,船上曾经有霍乱病例发...
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二节 霍乱 第七十七条 航空器在到达的时候载有霍乱病例,为染有霍乱。
航空器在航行中曾经有霍乱病...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二节 霍乱 第七十八条 对染有霍乱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一)对染疫人实施隔离...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二节 霍乱 第七十九条 对染有霍乱嫌疑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一)本细则第七十八...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二节 霍乱 第八十条 对没有染疫的船舶、航空器,如果来自霍乱疫区,卫生检疫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实...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二节 霍乱 第八十一条 对到达时载有霍乱病例的列车和其他车辆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一)按本细...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二节 霍乱 第八十二条 对来自霍乱疫区的或者染有霍乱嫌疑的交通工具,卫生检疫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二节 霍乱 第八十三条 对来自霍乱疫区的水产品、水果、蔬菜、饮料以及装有这些制品的邮包,卫生检疫...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八十四条 黄热病的潜伏期为6日。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八十五条 来自黄热病疫区的人员,在入境时,必须向卫生检疫机关出示有效的黄热病预防...
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八十六条 航空器到达时载有黄热病病例,为染有黄热病。
第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八十七条 来自黄热病疫区的航空器,应当出示在疫区起飞前的灭蚊证书;如果在到达时不...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八十八条 船舶在到达时载有黄热病病例,或者在航行中曾经有黄热病病例发生,为染有黄...
第八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八十九条 对染有黄热病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下列卫生处理:
(一)对染疫人实施...
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九十条 对染有黄热病嫌疑的船舶、航空器,应当实施本细则第八十九条第(二)至第(四...
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九十一条 对没有染疫的船舶、航空器,如果来自黄热病疫区,卫生检疫机关认为必要时,...
第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三节 黄热病 第九十二条 对到达的时候载有黄热病病例的列车和其他车辆,或者来自黄热病疫区的列车和...
第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对受就地诊验的人员,应当发给就地诊验记录簿,...
第九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四条 卫生检疫机关应当将受就地诊验人员的情况,用最快的方法通知...
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五条 受留验的人员必须在卫生检疫机关指定的场所接受留验;但是有...
第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六条 受留验的人员在留验期间如果出现检疫传染病的症状,卫生检疫...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九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九十七条 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人员、食品、饮用水和其他物品以及病媒昆虫、动物,均为传染病监测的对象...
第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九十八条 传染病监测内容是:
(一)首发病例的个案调查;
(二)暴发流行的流行病学调查;
(三)传染...
第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九十九条 卫生检疫机关应当阻止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病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
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一百条 受入境、出境检疫的人员,必须根据检疫医师的要求,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出示某种有效的传染病预防...
第一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一百零一条 卫生检疫机关对国境口岸的涉外宾馆、饭店内居住的入境、出境人员及工作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并...
第一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一百零二条 凡申请出境居住1年以上的中国籍人员,必须持有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健康证明。中国公民出境、入...
第一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九章 传染病监测 第一百零三条 卫生检疫机关在国境口岸内设立传染病监测点时,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协助并提供方便。
第十章 卫生监督
第一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卫生监督 第一百零四条 卫生检疫机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对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实施卫...
第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卫生监督 第一百零五条 对国境口岸的卫生要求是:
(一)国境口岸和国境口岸内涉外的宾馆、生活服务单位以及候船、候车...
第一百零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卫生监督 第一百零六条 对交通工具的卫生要求是:
(一)交通工具上的宿舱、车厢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通风良好;
(二)...
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卫生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对饮用水、食品及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是:
(一)国境口岸和交通工具上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有...
第一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十章 卫生监督 第一百零八条 国境口岸有关单位和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当遵守下列事项:
(一)遵守《国境卫生检疫法》和本细则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