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七章 卫生处理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自国外或者国外某些地区的人员在入境时,向卫生检疫机关出示有效的某种预防接种证书或者健康证明。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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