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第八章 检疫传染病管理 第四节 就地诊验、留验和隔离 第九十五条 受留验的人员必须在卫生检疫机关指定的场所接受留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卫生检疫机关同意,可以在船上留验:
(一)船长请求船员在船上留验的;
(二)旅客请求在船上留验,经船长同意,并且船上有船医和医疗、消毒设备的。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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