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第二章 国境口岸的卫生要求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第二章 国境口岸的卫生要求 第六条 候船室、候机室、候车室、候检室应当做到地面整洁、墙壁无尘土、窗明几净、通风良好,并备有必要的卫生设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