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第二章 国境口岸的卫生要求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 第二章 国境口岸的卫生要求 第八条 国境口岸的厕所和浴室应当有专人管理,及时打扫,保持整洁,做到无蝇、无臭味。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