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 法律 发布日期:2015-12-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