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三章 交通工程设施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 第三章 交通工程设施 第二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生产和其他活动,不得影响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危及国防交通工程设施的安全。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9-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