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国防教育。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