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对在国防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法律 发布日期:2024-09-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