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