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