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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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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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