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