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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