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