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六十五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8-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