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五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五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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