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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