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七章 集体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七章 集体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集体企业进行监督和提供服务。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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