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六章 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六章 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四十九条 集体企业必须依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养老、待业等保险基金。职工养老、待业等保险基金按国家规定在征收所得税前提取,专项储存,专款专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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