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六章 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第六章 财产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四十四条 集体企业的收益分配,必须遵循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