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卫生学调查处置和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工作,有效控制和消除危害。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