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开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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