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十七条 国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医疗风险基金,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法律 发布日期:2019-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