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查询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有关金融机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对涉嫌违法活动的银行账户资金,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对涉嫌犯罪的银行账户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取冻结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17-11-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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