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中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天然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等,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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