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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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增值税税收工作应当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是指下列情形:
(一)销售货物的,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销售或者租赁不动产、...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应税交易,不征收增值税:
(一)员工为受雇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薪金的服务;
(二)...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税交易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额,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交易凭证上单独列明。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应当按照一般计税方法,通过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的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本法另有规...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本法所称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五百万元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
第二章 税 率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二章 税 率 第十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二章 税 率 第十一条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二章 税 率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两项以上应税交易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二章 税 率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四条 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五条 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委托境内代理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除外。
...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六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按照销售额乘以本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
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八条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九条 发生本法第五条规定的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条 销售额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核...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一条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纳税人可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
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二)免征增...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法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优惠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增值税优惠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可以放弃增值税优惠;放弃优惠的,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三十条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
法律、行政法规对纳税人预缴税款另...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海关应当将代征增值税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出口退(免)...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依法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三十五条 税务机关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增值税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三十六条 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五章 征收管理 第三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