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十九条 发生本法第五条规定的视同应税交易以及销售额为非货币形式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销售额。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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