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务院应当对增值税优惠政策适时开展评估、调整。 法律 发布日期:2024-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