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留居留管理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三章 停留居留管理 第十一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签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签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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