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0月17日起施行。1990年1月19日国务院公布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8-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