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章 工会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一章 工会 第六十四条 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